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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廠界噪聲監測點位置的選取,為什么需要綜合考慮聲源位置
發布時間:2021-10-18
一般來說,對于工業企業廠界噪聲監測點位置的選取,需要綜合考慮聲源位置、周圍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鄰的區域類別。但是必須包括距噪聲敏感建筑物較近,以及受被測聲源影響大的位置。
如果無法測量實際排放狀況時,比如聲源在距離地面很遠的高空中、或者企業非常人性化裝了聲屏障,除了布設一般點位外,還要在療養院外 1 m處另設。如果間距小于1m,那就在療養院的室內測量。點位設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 0.5 m 以上,距地面 1.2 m高度處,受噪聲影響方向的窗戶開啟狀態下測量。
測點數量的確定也很復雜,按照標準中測點布設原則,同時結合廠界大小、聲源分布、廠界周邊情況和廠界外有無敏感點確定。另外監測目的不同,測點數量、周期差別也很大。對于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監測,中小項目測點間距50~100 m,大型項目測點間距100~300 m,噪聲變化較大的地段,還需要適當加密。
廠界測試一般不少于連續 2晝夜,如遇特殊情況酌情增加頻次。比如外界有敏感目標,且容易產生噪聲污染事件的項目;易產生夜間突發噪聲的項目;或易造成數據超標,需要進行背景噪聲監測的項目。
注意測量背景噪聲時,應注意排除一些外界的干擾,包括夏季蟲鳴鳥叫及其他自然聲音。若被測聲源是穩態噪聲,測量 1 min 的等效聲級;若被測聲源是非穩態噪聲,測量有代表性時段的等效聲級,如果這個時段不好把握,就在正常工作時段連續監測。
對于信訪擾民監測。可以只對投訴人指定的聲源對應的廠界和受影響敏感點進行監測工業企業委托監測。一般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進行。
對于測量結果的評價各個測點的結果應單獨評價。同一測點的結果,也要按晝間、夜間分別評價。最大升級 Lmax 直接評價。另外,監測結果按照數值修約規則,取整后再進行評價。
參考《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廠界噪聲排放限值